2008年7月1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玉照被展示 姐夫代维权
李爱华

  7月14日,桐乡市梧桐派出所调解了一起肖像权纠纷。
  14日下午,云南人小徐在逛桐乡市新世纪公园时,发现一照相摊上展示着其妻妹小红的照片。颇感意外的他马上打电话告诉了在云南的小红。小红说两年前20岁生日那天,确实在新世纪公园里拍过照,但她不知照片会被留下展示。于是小徐帮小姨子向照相老板讨说法,发生争吵后,小徐打了110。经过民警调解,最后双方达成协议,照相老板撤下照片交还小徐,并赔偿小红精神损失费200元。